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陳夢璇 南沙報道
3月5日,《廣州市南沙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獲廣州市人民政府批復。批復顯示,嚴守國土空間安全底線,到2035年,南沙區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95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10.04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132.03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111.98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控制在260.96平方千米以內。
對比2024年9月公布的《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到2035年,南沙區耕地保有量至少為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8.03萬畝)的17.56%,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應在市域范圍內劃定永久基本農田(59.61萬畝)中占到16.84%以上。從此前公示的南沙區國土空間規劃草案來看,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主要分布在南沙北部。
另外,南沙區生態保護紅線面積在全市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面積(1429.15平方千米)中要求至少達到9.20%,按照全市劃定的城鎮開發邊界2135.00平方千米來看,南沙的城鎮開發邊界面積至多僅能占全市面積的12.22%。
這意味著,廣州市永久基本農田約六分之一分布在南沙區,但可用于產業與商業開發的土地只占全市十分之一左右。這或為未來15年南沙區未來招商引資與產業規劃帶來挑戰。
同時南財記者也注意到,在《南沙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中,全區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經國務院批準由不少于16750公頃調減為不少于13350公頃(約20.02萬畝)。對比來看,新版總體規劃中再次下調了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紅線。舊版總體規劃制定了到2020年末,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9903公頃(199.03平方千米)以內的目標,新版總體規劃明顯上調了城鎮建設用地上限。
批復還提到,要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支撐全區高質量發展,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和城鄉特色風貌塑造,夯實基礎設施保障,提升自然資源保護利用水平,做好規劃實施管理和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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