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4月19日電 因公司違規使用個人銀行賬戶開展資金收付等,維康藥業被責令改正并收警示函。
維康藥業19日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于近日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劉忠良、盧衛芳、孔曉霞、朱婷、王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于對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維康藥業公告截圖
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決定顯示,浙江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2018年至2023年9月,公司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募集資金使用不規范,導致相關年度定期報告及募集資金專項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
二、公司部分醫藥產品銷售業務收入確認依據不足;部分醫藥產品銷售業務收入的確認時點早于客戶簽收時間,存在提前確認收入的情況;2021年公司中藥材貿易業務未按照業務實質進行會計處理。上述事項導致公司相關年度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
三、2017年至2023年9月,公司違規使用個人銀行賬戶開展資金收付,相關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內部控制有關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
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基于上述公司存在的問題,浙江證監局對公司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該公告顯示,公司董事長劉忠良、時任總經理盧衛芳、總經理孔曉霞、董事會秘書朱婷、財務總監王靜對上述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違反規定。
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劉忠良、盧衛芳、孔曉霞、朱婷、王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據公司官網介紹,維康藥業是一家集醫藥研發、生產、銷售于一體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目前,公司主要產品包括銀黃滴丸、益母草軟膠囊、益母草分散片、骨刺膠囊、楓蓼腸胃康分散片、人參健脾片等中成藥以及羅紅霉素軟膠囊等西藥,生產劑型覆蓋硬膠囊劑、片劑、顆粒劑、軟膠囊劑、丸劑(滴丸)。
同日,維康藥業發布公告,公司將《2023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及相關公告的披露時間延期至4月29日。(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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