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召開發布會,發布《關于辦理醫保騙保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醫保騙保犯罪定罪處罰、法律適用、政策把握、辦案要求及有關工作制度機制等相關問題。
參保人員涉醫保騙保犯罪占比54.08%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長陳學勇介紹,近年來,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審理了一批醫保騙保犯罪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據不完全統計,2021年至2023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醫保騙保犯罪案件共計1213件,其中:2021年審結306件,2022年審結407件,2023年審結500件,同比分別增長102.65%、33.01%、22.85%,案件數量逐年增長且增幅較大。
所涉罪名集中化,主要為詐騙罪。醫保騙保犯罪涉及詐騙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貪污罪等多個常見罪名,其中詐騙罪占93.65%。
犯罪主體多元化,參保人員占比超五成。醫保騙保的犯罪主體包括定點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定點零售藥店及其人員、參保人員及其近親屬、職業騙保團伙以及其他人員,部分案件還涉及藥品生產企業。其中,參保人員涉案占比54.08%。
犯罪手段多樣化,職業騙保專業化。實踐中,醫保騙保犯罪手段主要有偽造證明材料、虛開費用單據、虛構醫藥服務、分解項目、串換藥品、冒名就醫、購藥及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轉賣藥品等,各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部分職業騙保人組織化、分工化程度越來越高,團伙化、專業化特征明顯。
犯罪數額巨大,社會危害嚴重。有的醫保騙保犯罪隱蔽性強,持續時間長,涉案金額巨大,造成巨額醫保基金損失難以挽回,嚴重損害了醫療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續發展。如發布的典型案例中,劉某甲、劉某乙、劉某丙犯罪集團詐騙案,騙取醫療保障基金高達1億余元;江蘇無錫市濱湖區法院審理的被告人潘某春等詐騙案,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高達3200萬余元;重慶市法院一審審結49件案件涉案金額共計8900余萬元。
重點打擊幕后組織者、職業騙保人等
近一段時期以來,醫保騙保犯罪層出不窮、大要案頻發,嚴重危害醫保基金安全,損害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合法權益,社會危害極大。這次“兩高一部”發布的《關于辦理醫保騙保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及“兩高”關于依法懲治醫保騙保犯罪典型案例,進一步明確了醫保騙保犯罪定罪處罰、法律適用、政策把握等問題,為依法懲治醫保騙保犯罪提供了明確法律政策依據。
加大懲處力度。要求依法從嚴懲處醫保騙保犯罪,重點打擊幕后組織者、職業騙保人及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等,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同時,切實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努力實現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將掛牌督辦一批重大案件,加強監督指導,確保辦案效果。
加強追贓挽損。把追贓挽損貫穿辦理案件全過程和各環節,加大財產刑的判處和執行力度,并對行為人實施醫保騙保犯罪所得一切財物,依法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做好涉案財物清運、財產變現、資金歸集和財產返還等工作,最大程度減少醫療保障基金損失,最大限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加強協同配合。加強與公安、檢察、醫保、衛健等部門溝通協調、協作配合,完善工作機制,形成強大工作合力,確保打擊有效、懲治有力。最高人民法院將會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2024年度醫保領域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加強訴源治理。堅持治罪和治理并重,依法能動履職,積極參與企業合規改革,結合辦理案件,深入調研總結,發現社會治理和行業監管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向有關部門提出有針對性的司法建議,促使有關部門完善監管、堵塞漏洞,推動依法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建立健全防范醫保騙保違法犯罪長效機制。
下一步,人民法院將依法能動履職,依法懲治醫保騙保犯罪,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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