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王峰北京報道 2024年2月23日,民建中央舉行2024年全國兩會提案通氣會。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通氣會上獲悉,民建中央決定向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提交44件集體提案,數量與2023年持平。其中,涉及經濟發展和財政金融類26件,占比60%,體現民建聯系經濟界的特色和優勢。
近年來,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模、速度、質量邁上新臺階,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如區域產業布局存在同質化現象,技術、資金、人才等生產要素保障仍顯不足,政策支持體系還不完善等。
為此,民建中央擬提交《關于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 提高產業體系現代化水平的提案》,從加強統籌引導、保障核心要素配置、提升政策協同性等方面提出建議。
民營企業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參與力量。民建中央擬提交《關于鼓勵和吸引民營企業參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提案》,建議著力健全新型政商關系,積極為民營企業投資、運營松綁。
民營經濟立法近日成為社會關注熱點,民建中央擬提交提案,建議盡快制定出臺《民營經濟促進法》,健全完善民營經濟法律體系。
統籌引導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如何推進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綠色環保等新興產業已被公為新的增長引擎,于是一些地方“一窩蜂”上馬類似項目,導致產業同質化。
比如,幾年前,各地為了搶占氫燃料電池產業發展先機,相繼出臺氫能發展規劃、氫燃料電池汽車和氫能產業園規劃,未能因地制宜,導致重復投資不斷上演。
民建中央《關于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 提高產業體系現代化水平的提案》建議,加強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統籌引導,優化產業空間布局,規劃指導各地因地制宜錯位發展,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同時,做好未來產業頂層設計,加強對重點未來產業發展方向、政策體系、規則倫理等規律性和前瞻性研究。
戰略性新興產業對核心要素配置的保障需要更強,民建中央對技術、資本、人才等要素配置提出了建議。
民建中央提案建議,強化基礎研究與技術創新,優化融資渠道,重視培養與引進人才。
尤其是資本要素配置方面,建議建立政銀企對接機制,鼓勵商業銀行運用技術類指標數據對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評價授信。發揮國有資本投資引領作用,鼓勵市場化資本參與“投早、投小、投硬、投長”。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支持相關金融產品創新。
當前,國內風險投資規模穩定增長,但新備案基金數量增加、規模減少,管理機構數量減少、投資頻次下降,基金退出難度變大,行業不確定性增加。
民建中央擬提交《關于推動風險投資健康發展的提案》,建議加大對風險投資基金和初創的科技企業的財稅支持力度。
對于非現金增值的股權收益,延后所得稅征繳時間,給予再投資更大的稅收支持力度。對于個人投資者,降低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門檻,研究更大幅度的所得稅抵扣政策。對于基金可能無法退出的項目,允許其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并在稅前進行抵扣。
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需要提升相關政策協同性。
民建中央提案建議,優化產業分類,健全統計監測體系。修訂完善《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編制統計年鑒,發布年度報告。
此外,重視用標準保護先進企業和優勢領域在國際競爭與合作中的領先地位。推動新興產業、細分行業標準建設,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快速通道。支持領先企業引領或參與國際標準制定修訂,推動國內標準輸出、國內國際標準互認。
重大立法、應急立法
民營企業是我國市場經濟活動的重要參與者,也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參與力量。
目前,民營企業參與戰略性新興產業還存在一些問題:民營經濟營商環境尤其是法治環境還須改善,民營經濟實際參與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相對有限,國有資本對民營企業引導不夠。
民建中央《關于鼓勵和吸引民營企業參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提案》建議,著力健全新型政商關系,積極為民營企業投資、運營松綁,完善公平市場環境,充分發揮國有資本帶動作用。
健全新型政商關系。要建立健全民營企業保護立法。
2月21日,司法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共同組織召開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座談會,聽取民營企業代表和專家學者對立法的意見建議。會議明確,民營經濟促進法起草工作已經啟動,立法進程將加快推進。
民建中央擬提交提案,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民營經濟促進法》作為重大立法、應急立法列入2024年度立法計劃,并爭取在2024—2025年正式制定出臺。
近年來,中央出臺的保護民營經濟、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文件大多沒有實現法律化,已出臺的一些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及規章等,在法律位階和效力上仍然較低,且缺乏系統性。
“民營經濟的投資信心、企業成長,不能單純依靠政策,融資難、融資慢、市場準入不平等、選擇性監管等問題需要通過立法給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更多保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
對于《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內容,民建中央提案建議,一是從法律層面對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以及民營經濟的定義、性質、范圍、地位、作用等進行明確。
二是對民營企業的經營范圍、市場準入、招投標、投融資等進行明確的法律規定,為民營企業提供與國企、外企同等的國民待遇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會,推進構建市場公平競爭機制。
三是對民營企業的營商環境、公共服務、政企關系、統計監測、征信建設、人才引進培養、職稱晉升等進行明確的法律規定。
四是加強對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的整頓治理,加大對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嚴格區分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涉刑事案件非法財產與合法財產,建立明晰的界限和有效的保護機制。
劉俊海表示,民營經濟促進法就是要圍繞民營經濟、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最關心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目前,民營企業的核心訴求都離不開“平等”與“公平”兩個關鍵詞。
民建中央提案建議,一是系統梳理和廢除限制民營企業準入的政策,清查整頓隱性壁壘,發布相關政策通知,定期公示清理成果。二是探索拓寬民營企業準入領域,鼓勵各省份建立向民間資本推介重點領域項目的長效機制。三是探索民營企業投資參與方式。探索建立包括民營企業投資基金運營、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重大投資項目市場化入股等多種方式并存的民資投資圖景,在重大項目、政府投資項目中對國企民企一視同仁。
民建中央提案還建議,《民營經濟促進法》制定出臺后,立即配套進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等的“立改廢釋”工作,充分發揮《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效用,保證相關規定的落地,為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營造一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無調研不建言
民建中央今年重點推薦的提案,都是由2023年民建中央大調研、重點專題調研和專項調研成果轉化而來。
2023年上半年,民建中央針對“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產業體系現代化水平”開展了2023年度重點考察調研。此次考察調研由民建中央主席郝明金、常務副主席秦博勇帶隊。
今年提案中的建議,即針對調研中所發現的問題而提出。
比如,如何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更好資金支持?“目前股權融資是什么狀態?”“企業能否以數據資產作為憑證,獲得質押貸款?”“天使投資情況如何?”
資金是科技創新和產業銜接之間的薄弱環節。對此,調研組在與兩省相關部門座談時頻頻發問。
據新華社報道,調研組了解到,目前企業大多數融資主要靠銀行間接融資,只有小部分直接融資,這樣的融資結構不利于企業開展科技創新。
民建中央提案建議,充分發揮國有資本帶動作用,建立國有資本引領孵化機制,完善國有資本退出機制,加強重大項目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項目吸引力。
在《關于提升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 補齊“三個短板”的提案》中,民建中央還建議,強化對企業創新的“耐心資本”支撐,成立“耐心資本”投資機構,強化開發銀行和發展基金對產業創新的引領和支撐作用,提升企業科技創新長期貸款融資能力,加速實現“科技-產業-金融”高水平循環。
調研期間,調研組還系統了解了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相關情況。不少企業介紹了近年技術創新、市場開拓等方面經驗和未來發展打算,也坦言面臨關鍵原材料價格浮動大、消費需求提前透支、充換電基礎設施較為薄弱等挑戰。
對這些問題,調研組成員一一記錄,撰寫調研報告,并形成了《關于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提案》,從消費市場環境、原材料、關鍵零部件、標準體系、基礎設施、知識產權等方面提出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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