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內控不嚴等問題 3家機構被責令改正
11月27日,西藏證監局發布多條行政監管措施,對涉及轄內被監管機構違規事項進行披露。其中,涉及3家股權投資機構,分別為拉薩開發區凰朝投資、西藏禹澤投資以及博信股權投資基金。部分機構涉及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個人募集資金的情形,如拉薩開發區凰朝投資。
這3家機構均被監管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值得注意的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3家機構均為注冊地在西藏,但辦公地址在北京、福州、廣州等城市,有的機構存在逾期而未清算的基金。
多數涉及內控不嚴等問題
11月27日,西藏證監局發布多條行政監管措施,涉及對拉薩開發區凰朝投資有限公司、西藏禹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博信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處罰,這3家機構均被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從被處罰的原因來看,多數涉及內控不嚴等相關內容。經查發現,拉薩開發區凰朝投資有限公司在從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期間,存在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個人募集資金的情形。一般來說,私募機構需要對投資者進行適當性評估,對于符合投資條件的投資人才可允許投資相關產品。
西藏禹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則是因為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私募基金產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基協辦理基金備案手續的情形。今年以來,越來越多的監管文件指出轄內被監管機構的產品在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基協辦理備案手續。
從過往處罰案例看,除案例中寫明其存在“基金未按規定辦理備案手續”之外,“私募基金產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備案手續”“符合私募基金產品特征,但未履行基金產品備案義務”“未及時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等表述均可認定為存在基金未按規定辦理備案手續的違規行為。
博信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則存在未嚴格執行冷靜期及回訪確認、未對部分投資者履行合格投資者認定程序、未對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未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并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未按合伙協議約定向投資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未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信息的情形。
基金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
在此次監管披露的3家公司當中,注冊地和實際辦公地點值得關注。其注冊地均在西藏,辦公地點則在福州、北京、廣州等地。
類似注冊在西藏實際辦公地點在外地的情況并不少見。
需指出的是,近年來,西藏證監局在多次對轄內機構進行監管時,出現一次性多家機構違規被披露的情況,尤其是對于一些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來說,數量更多,有的機構甚至在機構的誠信信息、基金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
從此次被罰的3家機構來看,中國基金業協會的信息記載,博信股權投資基金存在信息報送異常,即未按要求按時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現已整改。此外,該機構在信披備份系統定向披露功能中為投資者開立查詢賬號的比率低于50%。
同樣是投資者定向披露賬戶開立率低的問題,拉薩開發區凰朝投資有限公司也存在這樣的問題,此外,該機構存在超過到期日3個月且未提交清算申請的私募基金。
據了解,在基金產品新開股卡時,中登公司會要求管理人說明相關情況,對管理人公示信息中的機構誠信信息出一份說明函,解釋說明特別提示信息的情況,否則將無法通過資料審核。
因此,賬號開立率低不僅會影響產品發行效率,還可能因為被協會公示的原因對托管準入、中登開股卡等產生影響。同時,還可能引發監管部門的更多關注,埋下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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