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28日電 深交所28日向錦雞股份下發監管函。
監管函截圖監管函顯示,2019年11月,公司分別在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興支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興支行開立賬號為10225201040017884、8110501012201397892 的募集資金專戶,但公司未與保薦機構、商業銀行簽訂三方監管協議。上述賬戶分別于2020年3月、2021年12月注銷。
同時,公司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及2020年、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中披露,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興支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興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相關表述不準確。
深交所指出,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6.2.2條第一款的規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中新經緯注意到,錦雞股份及董秘和財務總監因上述事項被警示。
據錦雞股份27日晚公告,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出具的《江蘇證監局關于對江蘇錦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肖衛兵、肖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51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公司上述事項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責任人方面,公司副總經理、董秘肖衛兵,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肖建,未能做到勤勉盡責,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笫40號)第三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l82號)第四條的規定,是公司相關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責任人員。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霹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錦雞股份、肖衛兵、肖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資料顯示,錦雞股份成立于1999年,于2019年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為染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為活性染料,用于紡織品的染色和印花。
業績方面,公司預計2023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300萬元-1800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71.54%-137.52%。
二級市場上,錦雞股份28日低開后震蕩反彈,截至發稿時報8.10元,漲幅2.53%。(中新經緯APP)
本文鏈接:錦雞股份信披不準確收監管函http://www.lensthegame.com/show-3-14620-0.html
聲明:本網站為非營利性網站,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