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5日電 新落戶海南三亞的數字經濟企業可獲最高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亞發布”微信號4日消息,三亞市政府近日印發《三亞市加快數字經濟產業發展若干措施(試行)》(下稱《措施》),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其中提出招商引資政策和產業發展政策方面共17項具體舉措。
招商引資政策方面,《措施》明確,新落戶三亞省級重點產業園區并開展實質運營的數字經濟企業,實繳注冊資本達1000萬元以上(含)的,按實繳注冊資本1%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對投資該市數字經濟產業重大項目,且實際固定資產總投資中非財政性資金部分超過2億元的,給予非財政性資金部分1%額度獎勵。此項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落戶三亞省級重點產業園區并實質運營數字經濟企業年營收首次達到2000萬元以上時,按照營收額5‰給予運營獎勵,此后每年根據營收增量給予增量額1%獎勵,單個企業每年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對數字經濟產業平臺給予經濟貢獻獎勵。平臺年產值達到1億元(含)以上時,每年按照年營收1‱比例給予獎勵,單個平臺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同時,《措施》還在租金、用工、高管、人才引進、保障用地方面提出補貼、獎勵和保障措施。
產業發展政策方面,《措施》在支持購買算力服務、支持舉辦數字經濟領域重大活動、鼓勵企業利用數據安全有序流動政策開展海外數字業務、推動數字應用場景全面開放、鼓勵建設區塊鏈應用示范項目、支持人工智能優秀項目建設、科技進步及軟件企業資質認定獎勵、優化金融服務、加快數字基礎設施建設九方面提出具體獎勵及政策舉措。
其中,圍繞產業鏈、創新鏈關鍵領域和環節,三亞將開展數字經濟應用場景“揭榜掛帥”行動,遴選該市掌握關鍵核心技術的企業,在數字經濟領域,特別是數據安全有序流通領域每年發布一批應用場景創新重點任務。對揭榜后經考核認定實施成功的項目,按照項目總投入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補助;對企業自主投資建設的位于三亞范圍內,且通過國家工信部門認定的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按照該項目建設成本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一次性補助。
此外,《措施》也明確,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獎勵資金的單位,將采取停止撥款、全額追回已取得獎勵資金、取消申請資格、納入誠信記錄等措施。構成犯罪的企業或單位,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工作人員有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利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家資財等行為的,依法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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