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24年度個稅匯算,稅務部門推出多項優化服務舉措
“上有老下有小”等群體優先退稅
3月1日,2024年度個稅匯算正式開啟辦理。
此前,新京報記者已于個人所得稅APP預約了3月1日辦稅,當天上午,記者通過APP上清晰的指引,極速完成了年度個稅匯算,最終顯示可申請退稅2107元。
據悉,為了提升納稅人的辦稅體驗,2024年度個稅匯算依然延續預約舉措。納稅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間辦理個稅年度匯算,可在2月21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點至晚10點,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
到了預約的日期,納稅人點擊首頁專題區域的“開始申報”按鈕或“辦&查”頁中的“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功能,即可開始申報。
那么,到底什么是個稅年度匯算?為何要匯算?如何匯算?如何退稅或補稅?記者根據官方信息整理了問答。
什么是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計算本年度實際應納稅額,再減去已預繳稅額,確定該納稅年度應退或者應補稅額,在法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結清稅款的行為。
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需要注意的是,年度匯算僅限于納入綜合所得范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分類所得均不納入年度匯算。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般來說,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具體情況包括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預繳稅額高于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
第二類是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應當補稅且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
第三類是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取得綜合所得無扣繳義務人等特殊情形,造成年度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
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第一類是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的納稅人,這部分納稅人無需退補稅,也就不必辦理年度匯算。
第二類是對年度取得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免除其年度匯算義務。
不過,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不在免予年度匯算的情形之內。
第三類是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的納稅人,如不申請匯算退稅,也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辦理年度匯算的時間是什么?
2024年度匯算的時間是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21日后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
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納稅人應該如何辦理匯算?
匯算主要有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建議納稅人優先選擇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年度匯算。對于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單位辦,即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納稅人向單位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辦理;請人辦,即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個人養老金如何申報扣除?
2024年12月,個人養老金制度在全國推廣實施。按照規定,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
目前,稅務部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強合作,在個人所得稅APP中實現了個人養老金“一站式”申報功能。可直接獲取納稅人在個人養老金管理服務平臺的個人養老金繳存信息,無需再下載并錄入繳費憑證。
新京報記者體驗發現,只需在個人所得稅APP上點擊“個人養老金扣除管理”,即可進入“一站式”申報,選擇年度或月度后,再選擇憑證的年份,便會自動出現“憑證信息確認”頁面。
稅務部門推出了哪些優化服務舉措?
除了繼續做好匯算預約辦理服務、推出全國個人養老金一站式申報扣除服務外,稅務部門還將繼續實施優先退稅服務。
對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上有老下有小”、看病負擔較重、收入降幅較大以及年收入額6萬元以下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群體,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優先退稅服務。
稅務部門有哪些案例提示?
1、“退稅秘笈”不靠譜
年度匯算期間,某公司員工小鄭偶然在微信群刷到一個小視頻,說個人辦理個稅年度匯算時,可以新增填報一些扣除,由此就能獲得退稅。小鄭不管信息真假就如法炮制,沒想到剛填不久,就收到了稅務機關推送的提示如實申報的信息,小鄭這才恍然大悟,趕緊撤銷了退稅申請更正申報。
2、購房信息認真核,符合條件方可享
小曹為了改善住房條件,2024年度賣出了原來的住房后,又新購買了一套住房。在以新的住房貸款編號填報住房貸款專項附加扣除時,發現系統提示不符合“只能享受一次”的填報條件。無法享受后,小曹動了歪心思,把原來已經賣出的住房貸款合同找出來,明知這套房子賣出時已還清貸款,還按照這個合同編號繼續填報。沒過多長時間,稅務機關在審核時就發現了問題,告知小曹經核驗發現該貸款合同已還清,要求小曹提供佐證資料。小曹一聽趕緊撤銷了填報信息。
3、已有住房不可再享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小汪2024年初在工作地(省會城市)買了一套住房,他看了下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規定,覺得原來沒買房的時候按照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每個月扣1500元,買了房得按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每個月扣1000元填,有點虧。于是,小汪在2024年度依然填報了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沒多久,稅務機關就聯系他,告知了已核驗他在當地有自有住房的事。小汪吃了一驚,趕緊修改填報了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4、免予匯算有條件,依法扣繳是前提
納稅人小彭看到符合條件的可以免予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規定,想到了一個“很好”的辦法。由于他妻子收入11萬多元,他先讓妻子在平時扣繳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等到匯算開始后,他讓妻子作廢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后辦理匯算享受免予辦理匯算的政策,自己則新填報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享受稅收優惠,這樣,兩人在平時和匯算時就都“充分”享受了。
小彭以為做得天衣無縫,可沒幾天,他妻子就接到了稅務部門電話告知不符合免予辦理匯算的條件,由于其平時扣繳申報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和自身填報不一致,不符合依法預扣預繳的前提條件,需要依法補繳稅款。
原標題:2024年度個稅匯算,稅務部門推出多項優化服務舉措
“上有老下有小”等群體優先退稅
3月1日,2024年度個稅匯算正式開啟辦理。
此前,新京報記者已于個人所得稅APP預約了3月1日辦稅,當天上午,記者通過APP上清晰的指引,極速完成了年度個稅匯算,最終顯示可申請退稅2107元。
據悉,為了提升納稅人的辦稅體驗,2024年度個稅匯算依然延續預約舉措。納稅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間辦理個稅年度匯算,可在2月21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點至晚10點,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
到了預約的日期,納稅人點擊首頁專題區域的“開始申報”按鈕或“辦&查”頁中的“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功能,即可開始申報。
那么,到底什么是個稅年度匯算?為何要匯算?如何匯算?如何退稅或補稅?記者根據官方信息整理了問答。
什么是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計算本年度實際應納稅額,再減去已預繳稅額,確定該納稅年度應退或者應補稅額,在法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結清稅款的行為。
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需要注意的是,年度匯算僅限于納入綜合所得范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分類所得均不納入年度匯算。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般來說,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具體情況包括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預繳稅額高于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
第二類是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應當補稅且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
第三類是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取得綜合所得無扣繳義務人等特殊情形,造成年度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
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第一類是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的納稅人,這部分納稅人無需退補稅,也就不必辦理年度匯算。
第二類是對年度取得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免除其年度匯算義務。
不過,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不在免予年度匯算的情形之內。
第三類是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的納稅人,如不申請匯算退稅,也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辦理年度匯算的時間是什么?
2024年度匯算的時間是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21日后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
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納稅人應該如何辦理匯算?
匯算主要有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建議納稅人優先選擇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年度匯算。對于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單位辦,即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納稅人向單位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辦理;請人辦,即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個人養老金如何申報扣除?
2024年12月,個人養老金制度在全國推廣實施。按照規定,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
目前,稅務部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強合作,在個人所得稅APP中實現了個人養老金“一站式”申報功能。可直接獲取納稅人在個人養老金管理服務平臺的個人養老金繳存信息,無需再下載并錄入繳費憑證。
新京報記者體驗發現,只需在個人所得稅APP上點擊“個人養老金扣除管理”,即可進入“一站式”申報,選擇年度或月度后,再選擇憑證的年份,便會自動出現“憑證信息確認”頁面。
稅務部門推出了哪些優化服務舉措?
除了繼續做好匯算預約辦理服務、推出全國個人養老金一站式申報扣除服務外,稅務部門還將繼續實施優先退稅服務。
對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上有老下有小”、看病負擔較重、收入降幅較大以及年收入額6萬元以下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群體,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優先退稅服務。
稅務部門有哪些案例提示?
1、“退稅秘笈”不靠譜
年度匯算期間,某公司員工小鄭偶然在微信群刷到一個小視頻,說個人辦理個稅年度匯算時,可以新增填報一些扣除,由此就能獲得退稅。小鄭不管信息真假就如法炮制,沒想到剛填不久,就收到了稅務機關推送的提示如實申報的信息,小鄭這才恍然大悟,趕緊撤銷了退稅申請更正申報。
2、購房信息認真核,符合條件方可享
小曹為了改善住房條件,2024年度賣出了原來的住房后,又新購買了一套住房。在以新的住房貸款編號填報住房貸款專項附加扣除時,發現系統提示不符合“只能享受一次”的填報條件。無法享受后,小曹動了歪心思,把原來已經賣出的住房貸款合同找出來,明知這套房子賣出時已還清貸款,還按照這個合同編號繼續填報。沒過多長時間,稅務機關在審核時就發現了問題,告知小曹經核驗發現該貸款合同已還清,要求小曹提供佐證資料。小曹一聽趕緊撤銷了填報信息。
3、已有住房不可再享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小汪2024年初在工作地(省會城市)買了一套住房,他看了下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規定,覺得原來沒買房的時候按照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每個月扣1500元,買了房得按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每個月扣1000元填,有點虧。于是,小汪在2024年度依然填報了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沒多久,稅務機關就聯系他,告知了已核驗他在當地有自有住房的事。小汪吃了一驚,趕緊修改填報了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4、免予匯算有條件,依法扣繳是前提
納稅人小彭看到符合條件的可以免予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規定,想到了一個“很好”的辦法。由于他妻子收入11萬多元,他先讓妻子在平時扣繳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等到匯算開始后,他讓妻子作廢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后辦理匯算享受免予辦理匯算的政策,自己則新填報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享受稅收優惠,這樣,兩人在平時和匯算時就都“充分”享受了。
小彭以為做得天衣無縫,可沒幾天,他妻子就接到了稅務部門電話告知不符合免予辦理匯算的條件,由于其平時扣繳申報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和自身填報不一致,不符合依法預扣預繳的前提條件,需要依法補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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