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月26日電 *ST榕泰26日發布公告稱,時任公司董事楊海濤等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廣東證監局表示,楊寶生系*ST榕泰原實際控制人,同時實際控制揭陽市德旺塑膠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上述8家企業構成*ST榕泰的關聯方。
2021年,*ST榕泰與8家企業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往來143018.93萬元,其中,54334.25萬元用于歸還楊寶生個人對外拆借款和其他個人債務、相關公司股權融資、銀行貸款以及楊寶生經營的房地產業務等,88684.68萬元為楊寶生出于規避銀行借貸監管、借新還舊、應對交易所問詢和審計機構核查等目的,短期內從上市公司轉入轉出;發生日常經營性關聯交易6355.87萬元。
據悉,上述關聯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13.51%,*ST榕泰未按規定及時予以披露。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上述各項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及日常經營性關聯交易金額分別為52843.92萬元、56364.68萬元和3317.20萬元,總計112525.80萬元,占當期凈資產的107.04%,*ST榕泰未在2021年半年報中披露,存在重大遺漏,相關披露存在虛假記載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
楊海濤作為時任公司董事,馮育升、劉曉暄作為時任公司獨立董事,黃林純、許偉斌、袁華仕作為時任公司監事,審議*ST榕泰2021年半年報并投出贊成票,未按照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相關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楊海濤、馮育升、劉曉暄、黃林純、許偉斌、袁華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此外,同樣因為上述違法行為,上交所1月26日對楊海濤、馮育升、劉曉暄、黃林純、許偉斌、袁華仕予以監管警示。
資料顯示,*ST榕泰主營氨基復合材料及其制品、甲醛、苯酐及增塑劑等化工材料。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2001年6月在上交所上市。
二級市場方面,*ST榕泰1月26日漲停,現報3.38元/股,總市值50億元。(中新經緯APP)
本文鏈接:*ST榕泰時任董事楊海濤等被警示http://www.lensthegame.com/show-3-8154-0.html
聲明:本網站為非營利性網站,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