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鋼琴、租衣物、租手機等“以租代買”的新型消費模式日漸盛行,近日,有多名消費者向新快報記者反映稱,他們遇到了“租機套現”的陷阱。這些消費者在貸款中介的誘導下,從租機平臺以全價“租賃或購買”手機,再將手機以“回收”價被中介回收,消費者“套現”遠低于手機購買價格的回收金額,實際卻需要支付遠超手機實際價值的“租賃或購買”費用,這種變相貸款,其年化利率高過常規借貸水平,堪稱“隱形的高利貸”。
■新華社/發
案例
全程摸不到手機的“租機”陷阱
胡女士原本是一名企業職工,所在公司破產后,她選擇獨立創業,但面臨資金短缺問題。在多方貸款未果后,有貸款中介主動聯系上她,聲稱有關系,可走特殊審批通道助其獲得銀行貸款。隨后,中介又以多種借口表示銀行貸款下不來,開始大力推銷所謂“私人貸款”和“租機套現”方案。
“私人貸款就是高利貸嘛,這個我知道不能借,所以選擇了聽上去有實物的租機套現。”胡女士向新快報記者展示的聊天截圖顯示,中介讓她下載的各種租機平臺有十幾個,包括熊貓租機、閃租、趣租商城等,這些App均未在App Store或應用商店上架,僅能從網頁下載。
進入這些平臺后,會有平臺客服會通過電話或由中介推送客服微信來與胡女士溝通,通過對胡女士個人資料的審批,客服會要求她按審批的手機型號下單,收貨地址填寫家庭住址或單位地址。
然而,在手機發貨時,中介就要求胡女士聯系派送方,把收貨地改成中介的地址或直接改成發貨地址,讓手機原路返回。“所以,租賃合同是我簽的,但手機我從頭到尾都沒見過。改完地址簽收后,客服會在電話或微信上問我是否收到,我也只能說收到。”
所謂“租”手機,胡女士最關心的當然是最后能拿到多少錢。在整個手機租賃過程中,中介始終不肯明確答復“套現”金額,僅稱需按最終到手型號而定。最終,胡女士在租機平臺“購買”了一部iPhone 15系列的手機,支付給租機平臺的價格18200元,這部手機的市場售價在9000元左右,而中介評估后給胡女士的“回收”價格是約5000元。也就是說,胡女士花了18200元僅套現了約5000元,中間差價高達13200元左右。
“我覺得到手的錢太少,想取消訂單,但合同已生成,手機也不在我手中,加上最早沒算清楚利息居然這么高,就只能硬著頭皮承擔下來。”胡女士說。
和胡女士有相同經歷的人還不少,租機人李先生(化名)租了一臺iPhone 14系列手機,當時該款手機市價9000多元,租賃半年需支付14000元。與胡女士不同,李先生拿到了手機自行進行了變現,但扣除各種手續費用后,相當于花兩臺手機的錢套現了一臺手機的錢。
除了有資金需求的購買或租賃手機被“套路”外,還有一些單純購買手機自用的消費者,也被誘導至租機平臺分期購機。有網友留言稱,其弟弟在線下實體店買手機時資金不足,被店員介紹了租機平臺鼎盛租機,首付3000元,分期5個月,每個月還1739.8元,合計要付11699元。該網友憤怒表示,“弟弟社會經驗不足,8000多元的手機最后買下來光利息就高達2700元,5個月利率30%,比高利貸還黑。”評論區亦有其他網友表示遇到過相同情況。
訪查
通過中介套現年化利率高達160%
近日,新快報記者瀏覽了愛租機、友好物、俏租機、趣租機等多家可租賃手機、電腦、相機等數碼產品的平臺。通常來說,用戶租賃數碼產品多基于短期需求,如演唱會需要拍照,手機壞了需要備用機等情況,但這些平臺上以“天”為報價的租賃產品,點開詳情頁面會發現,租賃期限多為6-12個月,且不支持用戶提前歸還。如愛租機在線客服明確表示,“平臺暫不支持提前歸還,如提前歸還,需支付剩余所有租金。”
上述平臺的租賃方案基本相同,幾乎都為“租滿即送”和“租滿續租/買斷/歸還”兩個選項,前者分期金額高過后者,所以進行套現的租機者要么選擇前者,要么選擇后者到期再付一筆買斷金。
記者選擇了一款全新的iPhone 15 128GB,選取選12期“租滿即送”方案,愛租機所列出的價格為7500元,另有369元的碎屏險;俏租機的價格為7596元,另需298元碎屏險;友好物價格為7635元,也需359元碎屏險。而當天該款手機市場價約為5300元,即使能夠按照手機市場價套現,這筆“租金”的年化利率也都超過了40%。
若通過中介“租機變現”,年化利率更高。記者以潛在借款人的身份聯系了閑魚上的多名貸款中介,一名中介透露,以iPhone 15系列一款256G手機為例,租賃平臺定價多在1.3萬元左右,中介操作變現后,用戶能拿到手的金額在3000元-5000元,年化利率粗略計算約160%。
隱憂
存在暴力催收行為
如今,網絡上可借貸的平臺很多,大多需要借款人提供一些基本信息,利率和還款額度在借貸前都可明確看到。
而在上述租機平臺“購買或租賃”手機時,用戶不僅需要提供芝麻信用積分、公積金繳存情況、身份證正反面等個人信息,還有些平臺會要求用戶將淘寶、餓了么近三個月的家庭和公司訂單信息、支付寶個人檔案、公積金交金情況、家人聯系記錄等資料錄屏并發送給客服。正是由于這種繁瑣且深度觸及隱私的流程,胡女士、李先生等“租機人”在未能按時還款時,都遭遇到了平臺曝光通訊錄、上門威脅等暴力催收。
截至3月19日,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搜索“租手機高利貸”,有超過1300條投訴;搜索“租手機 騷擾”有超過1200條投訴;搜索“租手機 威脅”也有超過1000條投訴,涉及平臺眾多,包括愛租機、友好物、愛豆租機、俏租機、租機寶、機湯、趣租機等,其中趣租機為轉轉旗下,友好物為用友集團旗下。
警方
將手機變相租賃認定為“套路貸”
今年年初,紹興越城警方破獲一起租手機形式的新型套路貸案件。受害者本想貸款一萬元,結果被“租”了一部蘋果手機,手機被以7900元回收,扣除各類押金費用,實際才拿到了5900元。辦案民警指出,原本消費者要貸款,但借貸方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受害人簽訂變相借貸的相關協議,“這是一種新型套路貸。”
警方表示,受害人因為催收人發短信、打電話、上門等方式怕連累家人,只好付錢了結。還有催收者把受害人欠款信息和照片打印后貼在他所在的單元樓道里,“這屬于軟暴力催收”。
租機套路
1.中介誘騙用戶,上平臺以高價租賃/購買手機;
2.用戶將手機以極低的“回收”價,賣或者回租給中介/平臺;
3.平臺在回收價內再扣除各種中間費用,向用戶放款。
律師說法
不允許提前退租 屬違法
曾處理過多起租機維權案件的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陳丹楓律師指出,租機服務具備融資租賃的金融屬性。陳律師表示,租機平臺的《租賃服務協議》涉及融資租賃合同關系,有的法院認為,相關租機平臺或入駐租機平臺的商家不具有相關金融資質,此類租機相關費用的收取不具有合法性。即使租賃合同有效,租機相關費用總額若遠高于租機市場價,也可能被認定為變相高息而不予支持。
若租機平臺承諾用戶通過租機方式實現“借錢”時,各方之間的法律關系可能演變為借貸關系,判斷利率是否過高,可以以相關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作為參考依據。
此外,租賃平臺不允許用戶提前退租也違反法律規定。我國民法典指出,當事人擁有合同解除權。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指出,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訂單生成后,用戶無法選擇“提前退租”“解除租賃訂單”,只能選擇“買斷”“繼續支付租金”,稍有不慎“逾期”了,就可能影響用戶征信。這種通過技術手段限制消費者權利、加重消費者責任的平臺交易,很顯然對消費者的權益是存在嚴重損害的。
對于受中介誘導,為獲得借款而大量租機的消費者,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報警,還可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將中介、回收手機的商家及租機平臺作為共同被告,通過訴訟來解決各方爭議,分配債務責任,對合法債務進行承擔,這也是比較好的維權方式。
采寫:新快報記者 張曉菡
本文鏈接:1.8萬“買”手機僅能套現約5000元 租機平臺“套路貸”瘋狂http://www.lensthegame.com/show-3-594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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