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市場防假打假重在執行 精準追責提振市場信心
本報記者 吳曉璐
“健全資本市場防假打假機制,完善行政、民事、刑事立體追責體系,‘零容忍’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12月4日,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接受采訪時表示。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湯欣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準確打擊和追責,能夠提振投資者信心,助力提升資本市場的活躍度和抗風險能力,護航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健全防假打假機制 做到“違法必究”
財務造假是資本市場的一大頑疾,嚴重破壞市場誠信基礎,損害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正常秩序。一直以來,監管部門對財務造假、欺詐發行重拳打擊。公開數據顯示,2019年以來,證監會辦理財務造假案件228件。
在市場人士看來,健全資本市場防假打假機制,一方面要優化相關體制機制,補齊監管短板,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提升防假打假工作質效。另一方面要提高執法效率,實現“違法必究”。
近日,證監會召開稽查辦案表彰獎勵會時提出,“優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配合,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體系”。
對此,浙江六和(寧波)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張志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防假打假的法律體系基本健全,需要解決的問題是行政執法和司法的銜接,尤其是在某些違法違規行為的定性和法律責任上,各方需按“法秩序統一原理”達成共識,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資本市場監管與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鄭登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首先要建立健全各項審核、審批、監督和管理制度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盡可能避免制度漏洞,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其次,要提高執法效率,加強監管科技建設,強化跨部門信息共享,加大對違法違規主體的懲罰力度。
在優化完善機制的同時,更要注重落地執行。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波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需更好地實踐‘違法必究’原則。在執法過程中,應當隨著經驗的積累,不斷完善執法標準。”
湯欣亦表示,國內資本市場已經基本建立起“四梁八柱”的法律法規體系,在運行過程中成效明顯。目前,主要需在法治化市場的基本理念引領下做好落實。
完善立體追責體系 強化中介失職缺位刑事追責
“在追責體系方面,我國目前已經基本建立起包含自律性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歸責體系。”湯欣表示,未來需要從三方面進一步完善追責體系。首先,推動出臺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民事賠償的相關司法解釋;其次,應市場數字化發展的現實需要,針對高頻交易等新的交易形態完善監管規則;最后,建立對于現有立法和規則定期進行回顧檢討的正式機制,保障其時效性、合理性和科學性。
近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董事長夏建亭公開表示,針對尚無司法解釋的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民事賠償案件,投資者服務中心正在積極與相關法院共同推動以支持訴訟方式爭取案件落地,不斷豐富司法實踐。
目前,加大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指使公司造假“首惡”的打擊力度,已經成為共識。但是,對于部分中介機構嚴重失職缺位的處罰有待進一步完善。
張志旺表示,中介機構是資本市場的“看門人”,實踐中未勤勉盡責的中介機構很少被追究刑事責任,未來需進一步落實對中介機構的追責。
加大查處力度 增強投資者信心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零容忍”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切實提高違法成本,是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前提,也是提振市場信心、活躍市場的重要舉措。
“加大查處力度,更好防假打假,有助于增強投資者信心,提升投資者獲得感,活躍資本市場。”陳波表示。
鄭登津認為,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將金融工作上升到更高的戰略高度,給了投資者信心。加大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處罰力度,體現了監管部門整頓市場、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決心。
“加大處罰力度能有效打擊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行為,有助于提高市場公平性和透明度,進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有助于穩定市場秩序,預防市場大幅波動和系統性風險,為投資者創造一個更加穩定和可預測的投資環境,讓投資者能夠更好地做出投資決策,更愿意投資。”鄭登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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