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國臺辦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朱鳳蓮就近期兩岸熱點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有記者提問:外界關注這次兩位大陸漁民返回是用的哪項協議。大陸方面沒有簽署交接證書,有外界認為是因陸委會要求大陸紅十字會簽署所以大陸拒簽。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稱只是傳遞文件,并出示了依據“金門協議”和“兩岸共打協議”的移交證書稱大陸每次都有簽署。請問發言人,大陸方面是依照“金門協議”還是“兩岸共打協議”處理此事的?另外,金門紅十字會聲明,強調這次事件沒有獲得任何機關授權,更沒有簽署任何文件。對此有何評論?
朱鳳蓮回答:需要強調的是,我們是接回2名生還漁民,并非所謂的“遣返”。“2·14”惡性撞船事件發生后,經由福建省、泉州市有關方面與有關漁民家屬溝通,2月20日,泉州市紅十字會有關人員陪同家屬赴金門,接回了2名生還漁民。
(一審:龍曉龍 二審:余畫 三審:謝峰)本文鏈接:國臺辦強調:大陸是接回2名生還漁民,并非所謂的“遣返”http://www.lensthegame.com/show-1-62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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