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程維妙 北京報道
1月中下旬,多個省份密集進入“地方兩會”時間,地方政府工作報告陸續披露。河南省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今年重點工作包括“加快金融改革發展,完成河南農商銀行組建,完善中小金融機構功能定位和治理機制”。
記者注意到,在2022年10月河南省農信社改革方案獲批后,農信社改革相關工作已連續三年寫入河南省政府工作報告。
2023年,河南省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全力防范化解經濟金融風險。完善地方金融監管制度;加快推進農信社改革,完成河南農商聯合銀行組建;抓好4家村鎮銀行后續風險處置,分類推進其他村鎮銀行改革重組。
當年8月,河南農商聯合銀行獲批籌建,11月正式掛牌開業。
2024年,河南省政府工作報告提出,防范化解經濟金融風險,積極開展城商行風險治舊控新,推動農村中小銀行改革化險。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農村中小銀行改革化險”的機構包括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河南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河南監管局等,也包括新成立的河南農商聯合銀行。
不過河南農商聯合銀行開業未滿一年,2024年7月,河南省農信社改革化險模式按下“切換鍵”,包括河南農商聯合銀行、鄭州農商行在內的25家省內法人機構分別完成內部公司治理程序,審議通過了以新設合并方式組建河南農商銀行相關事項并形成決議。這25家法人機構原股金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等原則處置,所有債權和債務將由組建后的河南農商銀行承接。
河南農商聯合銀行與河南農商銀行,名稱上僅兩字之差,法人結構上卻有著根本不同。前者是兩級法人的“省級農商聯合銀行”模式,即在成立新一級獨立法人的同時,保有下轄各家銀行的獨立法人地位,也被稱為“大平臺+小法人”結構。后者則是“省級農商行”的模式,僅保留唯一的省級獨立法人地位,在集中配置資源、提升經營管理合力、打造品牌形象等方面更具優勢。
值得一提的是,本輪省聯社改革自2022年啟動以來,各地農信系統按照“一省一策”政策推進改革,主要有四種模式,常見的兩種就是“省級農商聯合銀行”模式和“省級農商行”的模式。例如,遼寧、海南采用了省級農商行的統一法人模式,浙江、山西、四川、廣西選擇了農商聯合銀行的兩級法人模式。
業內人士稱,各省路徑選擇會綜合考慮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農信體系發展和經營情況等,而無論選擇何種路徑,一致的是堅持市場化、法治化、企業化的改革方向,堅持農信機構服務“三農”、保證縣域法人地位穩定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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