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學基金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擔負起新時期賦予科學基金的職責使命,聚焦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科技人才培養,持續提升資助效能,在2024 年推出以下改革舉措。
一、深化人才資助體制機制改革
開展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結題分級評價及延續資助工作,確定評價等級并將其反饋依托單位作為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科研表現的評價參考,同時擇優遴選不超過 20%的項目給予第二個五年滾動支持,資助強度加倍,達到 800 萬元/項,構建對優秀人才的長周期穩定資助機制。
在基礎科學中心項目中單設賽道,專門資助最高年齡不超過 55 周歲、平均年齡不超過 50 周歲的年輕科研團隊,給予其更多挑大梁、擔重任的機會,推動其早日脫穎而出。
將女性申請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年齡限制放寬到 48 周歲,給予她們更多承擔項目的機會,著力培養女性科技領軍人才。
試點推進臨床醫師科研評價體系改革,深入開展臨床醫學人才項目評審,鼓勵青年臨床醫師立足臨床實踐,開展創新性科學研究和技術探索,培養和造就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臨床科學研究領軍人才。
擴大港澳地區依托單位范圍,向港澳地區依托單位開放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將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港澳)并入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繼續向港澳地區依托單位開放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在以上三類項目的評審中,對于港澳地區和內地采用同樣的標準和方式,一視同仁,擇優資助。
繼續試點開展對優秀博士研究生、本科生的資助,堅持“少而精”,為構建高水平基礎研究人才隊伍提供“源頭活水”。
二、優化分類申請與評審模式
根據基礎研究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要求,進一步優化分類申請與評審模式,將四類科學問題屬性簡化為“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和“目標導向類基礎研究”兩類研究屬性。
“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是指選題源于科研人員好奇心或創新性學術靈感,且不以滿足現階段應用需求為目的的原創性、前沿性基礎研究;“目標導向類基礎研究”是指以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或國家需求為牽引的基礎研究。分類評審的項目范圍為重點項目、面上項目和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三、持續激勵原始創新
瞄準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在所有類型項目的申請和評審中鼓勵原創,進一步強調對原始創新的關注、保護和支持。繼續實施原創探索計劃,對原創性強、難以通過常規評審機制獲得資助的項目設立專門渠道,遴選具有非共識、顛覆性、高風險等特征的原創項目,引導和激勵廣大科研人員投身原創性基礎研究工作,詳見后續發布的《2024 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原創探索計劃項目申請指南》。
四、繼續開展“負責任、講信譽、計貢獻”(RCC)評審機制試點工作
堅持正面引導主基調,鼓勵評審專家嚴格履行職責。廣泛宣傳倡導性、限制性和禁止性的評審專家行為規范,為負責任評審營造良好氛圍。認真總結試點工作經驗,推動成功經驗制度化,不斷提升科學基金項目評審整體質量。
五、不斷完善多元投入機制
試點企業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和“葉企孫”科學基金申請時不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范圍,正式接收申請后計入;試點對加入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的內蒙古自治區等 9個基礎研究薄弱的地區采取適當的傾斜政策;加強聯合基金項目指南科學問題凝練,提升項目指南編制質量;進一步拓展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企業創新發展聯合基金、與行業部門設立聯合基金資助規模,擴大社會和個人捐贈的范圍,不斷提升聯合基金資助效能。
六、持續推進國際(地區)科技合作與交流
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擴大國際科技交流合作”的精神要求及黨中央關于加強基礎研究國際合作、建立面向全球的科學研究基金戰略意圖,更大力度推進科學基金開放合作。進一步挖掘雙多邊合作渠道和合作潛力,推動構筑基礎研究國際合作平臺,穩步開展全球科技創新合作聯合資助;持續深化與境外合作伙伴政策對話,積極參與全球科技治理;加強海峽兩岸及與港澳伙伴的合作交流,推進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加大對外籍人才的支持力度,啟動國際科研資助部的資助工作,創造更適宜的開放合作科研資助平臺,推動構建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
七、做好重大類型項目資助統籌
落實重大類型項目資助統籌有關要求,切實做好重大類型項目與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的統籌銜接。持續做好重大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部門推薦)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科技創新 2030—重大項目的聯合限項審查。有效配置科技資源,提升重大類型項目資助效能。
八、持續落實科研經費管理改革
始終遵循科學規律、堅持“以人為本、放管結合”,持續推進落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 號,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加大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激發創新活力。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年科技人才培養和使用的改革精神,對試點設立的青年學生基礎研究項目實行經費包干制。為進一步提高科學基金項目經費配置效率,對基礎科學中心延續資助項目增設預算評審。嚴格開展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預算評審,對于申請經費嚴重超過實際需求的項目將不予資助。
繼續開展《資金管理辦法》落實調研工作,廣泛宣傳科研經費管理政策,及時總結經驗做法,持續壓實依托單位主體責任,確保政策落實落地落細,積極探索符合基礎研究發展規律的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機制。
九、持續優化申請要求,減輕申請與評審負擔
取消面上項目連續兩年申請未獲資助后暫停一年申請的限制。取消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地區科學基金項目不允許博士后研究人員變更依托單位的限制;博士后研究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項目時,研究期限由相應的項目類型確定。對于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重點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和重大項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統結合項目類型自動生成、不可更改,為申請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務。
對于個人簡歷中的代表性論文,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填寫時應當根據其發表時的真實情況如實規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對本人署名情況進行標注,同時繼續要求上傳公開發表的代表性論文全文 PDF 電子版,減輕評審專家的評審負擔。
十、加強依托單位管理
提高依托單位規范化、精細化和科學化的注冊管理,探索構建科學可行的單位注冊系統性評價指標,進一步健全依托單位準入和退出機制,強化依托單位動態管理。建立并完善依托單位管理體系,進一步加強依托單位項目管理過程監督,持續推進包干制項目管理規定備案工作,深入研究并完善信譽評價與懲戒機制,定期開展依托單位科學基金項目經費使用狀況抽查工作,壓實依托單位履行管理與監督的主體責任。落實科學基金改革要求,切實提升依托單位項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一、嚴明評審紀律,深入推進評審專家被“打招呼”頑疾專項整治工作
遵循“正面引導、極限防守、嚴肅懲戒”的工作原則,強化宣傳引導、嚴明評審紀律,堅決整治評審專家被“打招呼”頑疾。系統總結工作經驗做法,持續完善評審機制、優化評審流程,進一步健全覆蓋通訊評審、會議評審全流程的防范整治評審專家被“打招呼”的工作機制和制度體系,切實強化監督、抓好落實,營造風清氣正的科研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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