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古永相望,七夕誰見同?
神光意難候,此事終蒙朧。
在長詩《牽牛織女》中,杜甫這樣寫道,意思是:什么牽牛織女,有誰見過?就是個無聊的傳說。杜甫認為,每逢七夕,上至公卿、下至平民都在禱拜,不惜通宵忙碌,毫無意義。柳宗元也持此論,他在《乞巧文》中諷刺道:“觀者舞悅,夸談雷吼。”視七夕的繁華為偽誠、低俗,他更愿鈍樸愚直。
杜甫、柳宗元不愿被喧鬧裹挾,認為民俗活動“無根據”“無意義”“格調不高”。
唐代是傳統民俗轉型的關鍵期,舊民俗的巫術色彩仍強烈,新民俗尚未成型。然而,經唐人創造性轉化,變成今日諸多民俗的直接源頭,為民族精神的構建提供了內在凝聚力。
為什么杜甫、柳宗元等文化精英反對,唐人仍能將民俗發揚光大?如何應對管理與普及之間的沖突?如何消化負面因素?為何設計出來的許多“好民俗”沒生命力?如何把民俗變成“細糠”……
兩卷本《浮世長安:唐代的民俗與人文》(程薔、董乃斌著,后浪·北京聯合出版公司)給出了思考。該書是多年前出版過的學術書籍,題為《唐帝國的精神文明:民俗與文學》,作者們不是簡單抄撮“唐代曾有哪些民俗”,而是努力探究“唐代為什么會有這些民俗”。隨著“傳統文化熱”,以及各方疾呼“找回節味”,本書修訂版可謂應時而生,它正好匹配了人們的關切。
多元化時代更需身份認同,而民俗是塑造身份認同的重要手段,本書涉及的唐代經驗仍有啟迪價值。
愛玩會玩的才是唐朝人
中和節、花朝節(二月初二)、中秋節、冬至、端午節、重陽節……它們都是從唐代起,才成正式節日。春節放假始于唐,人日(元月初七)在唐代達最高峰,清明與寒食合并亦在唐代。
唐人愛過節,且過得與以往不同。以寒食掃墓為例,“禮經無文”,只是“近代相傳,浸以成俗”,到后來,唐玄宗不得不妥協:“許上墓拜掃……不得作樂。”他不知道,上墳只是人們為踏青、郊游找的借口,“作樂”才是重點。
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人類節俗都會從早期的神祝、信仰、祭祀、禁忌,轉向追求娛樂,即從“娛神”到“娛人”。
如本書指出:“(唐代)幾乎所有節俗都沖淡了崇神敬鬼的色彩,降低了悼亡念祖的成分,都大大地增強了親近大自然,享受大自然,充分領略現實人生和享受人生的意味。”對此,再怎么抱怨“風俗薄惡,人不知教”,也沒用。
唐人對于玩是認真的。以賞花為例,普通人“每至春時,結朋連黨,各置矮馬,飾以錦韉金鞍,并轡于花樹下往來,使仆從執酒皿而隨之,遇好囿則駐馬而飲”。權臣楊國忠發明了“移春檻”,即“每春至之時,求名花異木植于檻中,以板為底,以木為輪,使人牽之自轉。所至之處,檻在目前,而便即觀賞”。唐玄宗則“每至春時旦暮,宴于宮中,使妃嬪輩爭插艷花,帝親捉粉蝶放之,隨蝶所止幸之”。
為一盆好花,不惜翻高墻進寺院去偷的,才是唐人。每到元宵節,長安城萬人空巷,宮女也可去民間觀燈,“以穢嫚為歡娛,用鄙褻為笑樂,內外共觀,曾不相避”。
唐人愛玩、會玩,因經濟發展、貴族社會漸轉向平民社會,加上唐代皇帝相對開放。每到清明節,唐中宗便組織重臣辦拔河比賽,韋巨源、唐休璟這樣的高官因年邁敗北,倒在地上,“久不能起”,唐中宗卻哈哈大笑。
“愛玩”教人學會共情、悲憫
不少人認為,“玩”是一種惡德,會讓人墮落。唐人卻玩出了高度:唐朝是男尊女卑的社會,卻出現了一個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女性節日——“七夕”。
唐代之前的“七夕”,本由男性主導(即使到唐中期,也是男女同過“七夕”),牛郎織女傳說雖早,但還有很多其他傳說。比如傳說漢武帝生于此日,每年“七夕”之夜,西王母攜千年仙桃降臨(三次被東方朔偷走),來之前,會派三青鳥報信。此外,陶安公在此日成仙,仙人王子喬在這一天乘鶴回家探望,這一天還是漢代的曬經書日……在晉代張華的《博物志》中,稱牛郎織女的故事發生在八月,而非“七夕”……
傳統的形成是一個不斷“試錯”的過程,多版本競逐標準本。從博弈結果看,勝出的總是最“好玩”的版本,而非最合理、最價值正確的版本。
以端午節起源為例,據本書鉤沉,至少有四種說法,即:屈原說,曹娥說,介子推說,伍子胥說。唐高宗也搞不清,曾問侍臣:“五月五日,元為何事?”許敬宗選擇了屈原說。但歐陽詢編《藝文類聚》時,三說并存,直至唐朝滅亡,仍未形成統一說法。
屈原說勝出,在于該故事更完整、可擴充。介子推說、曹娥說的故事太簡單,很難加入細節,且介子推也被認為是寒食節源頭,伍子胥說的故事層次、側面亦略遜一籌。
情節合理,才能激發起受眾的形象思維,主動去再創作。根據美國社會學家薩姆納的民俗形成動因理論,本書提出:“隨著人對自然和自身認識的加深,習俗活動原有的性質和作用越來越削弱,但它的神圣性和莊重性卻作為一種風格的基調與習俗活動的形式一起被保留了下來。”
“愛玩”讓唐人共情、悲憫,雖無法超越時代的局限,也想不到男女平等,卻愿給女性一個單獨節日,“僅由婦女們穿針引線、向織女乞巧、向月亮禱祝,以此訴說她們的隱曲深衷”。
有大抱負,所以寬容
古代精英文化長期鄙視民俗。在傳統儒家知識分子看來,民間信仰多屬淫祠,民俗內容多不見于正史,民俗對公眾的教化作用不足。
其實,孔子對民俗很寬容。據《禮記》,孔子觀臘祭(歲末祭百神的活動,此時“人恣性酣飲,載號載呶,大小悉爾”),問弟子子貢的意見,子貢說:“一國之人皆若狂,賜未知其樂也。”孔子不同意:“百日之蠟(即臘),一日之澤,非爾所知也。張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張,文武弗為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
唐代精英知識分子對民俗的態度,更接近孔子。
一方面,隨著科舉制完善,讀書人有向上發展通道,激起他們建功立業的雄心。李賀寫下“請君暫上凌煙閣,若個書生萬戶侯”,王勃則“伏愿辟東閣,開北堂,待之以上賓,期之以國士,使得披肝膽,布腹心,大論古今之利害,高談帝王之綱紀”;員半千恨“不能益國死將以選地,不賜臣一職”;杜甫夢想“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
另一方面,唐代讀書人尚俠,找到了英雄夢的場景。比如李白“十五好劍術,遍干諸侯……雖長不滿七尺,而心雄萬夫”“托身白刃里,殺人紅塵中”;陳子昂“貌柔弱,少威儀”,也“奇杰過人”“剛斷強毅”“尤重交友之分,意氣一合,雖白刃不可奪也”。
正如書中所說:“唐代,不但文學家們,而且幾乎整個知識界,都更傾心于瀟灑行世和放情為文。他們不像漢人那樣在意經書,拘執于讀經解經;也不像宋人那樣殫于思辨,每每殫精竭慮地去構建哲學體系。他們充滿熱情與幻想,渴望行為和實踐。”
儒家本有“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的傳統,對民俗較寬容,而成就事功又須得民眾支持,所以唐代文人即使不接受民俗的價值觀,也會主動參與民俗活動,用民間語言寫作,所以唐代民俗海納百川、堂廡特大。
找到應對迷信的辦法
作為前現代人,唐人亦迷信。
城隍信仰便始于唐,據《唐會要》,一年12個月,唐廷祭祀竟達80次。日常生活多禁忌,如“凡人不可北向理發、脫衣及唾、大小便”“三月三日不可食百草心,四月四日勿伐樹木,五月五日勿見血,六月六日勿起土,七月七日勿思忖惡事,八月四日勿市履屣,九月九日勿起床席,十月五日勿罰責人”……
相對于人類有限的認知,世界呈現出巨大的、不可突破的神秘性,其副作用是,傳統民俗多含迷信成分,很難轉化為精英文化。
唐人的長處是對神鬼世界半信半疑,實用主義風格鮮明。康駢的《劇談錄》記,一次大旱,名臣狄仁杰的玄孫狄惟謙任縣令,請女巫郭天師求雨,幾天過去,毫無效果。女巫說,狄惟謙無德,致求雨失敗,狄惟謙引罪自責。幾天后,郭天使決定離開,狄惟謙幾次慰留,未成功,大怒:“左道女巫,妖惑日久,當須斃在此,焉敢言歸。”將郭天師鞭背20下,扔入水中,沒想到,立刻天降大雨。
據《通典》,唐玄宗時長安大雨,官方下令:“遣京城諸坊人家,于門前作泥人,長三尺,左手指天,右手指地。”帶百姓公開搞迷信,唐玄宗也覺臉紅,官方記錄中,刻意刪掉這一段。
唐人常在門上畫虎頭,寫“聻”(音如你,鬼死后稱聻)字以避疫,生男稱是女孩、生女稱是男孩,以欺騙惡鬼。唐人想出這些惹人發笑的怪招,因為他們找到了與眾不同的、看神秘現象的方法——審美。
唐人寫了大量罵鬼文、祭鬼文,在唐詩中,常出現神仙、龍、怪獸等,讀者知道,“上有六龍回日之高標”并不意味著真有6條龍,而是李白要呈現他的氣勢。《唐國史補》記,鞏縣賣瓷茶具商,會燒小瓷人,叫陸鴻漸(即茶圣陸羽),買十件茶器,免費送一個,如今天生意不順,他們就用開水燙陸鴻漸來撒氣……
唐人并沒戰勝迷信,但他們找到了與迷信共存的方式。
本書呈現出老一代學者厚積薄發、功力深厚的寫作特點,看似談唐代,卻處處直指當下。歷史并不是過去的事,而是與今天有關的事,故善讀能增智慧、療愚昧。
萬古永相望,七夕誰見同?
神光意難候,此事終蒙朧。
在長詩《牽牛織女》中,杜甫這樣寫道,意思是:什么牽牛織女,有誰見過?就是個無聊的傳說。杜甫認為,每逢七夕,上至公卿、下至平民都在禱拜,不惜通宵忙碌,毫無意義。柳宗元也持此論,他在《乞巧文》中諷刺道:“觀者舞悅,夸談雷吼。”視七夕的繁華為偽誠、低俗,他更愿鈍樸愚直。
杜甫、柳宗元不愿被喧鬧裹挾,認為民俗活動“無根據”“無意義”“格調不高”。
唐代是傳統民俗轉型的關鍵期,舊民俗的巫術色彩仍強烈,新民俗尚未成型。然而,經唐人創造性轉化,變成今日諸多民俗的直接源頭,為民族精神的構建提供了內在凝聚力。
為什么杜甫、柳宗元等文化精英反對,唐人仍能將民俗發揚光大?如何應對管理與普及之間的沖突?如何消化負面因素?為何設計出來的許多“好民俗”沒生命力?如何把民俗變成“細糠”……
兩卷本《浮世長安:唐代的民俗與人文》(程薔、董乃斌著,后浪·北京聯合出版公司)給出了思考。該書是多年前出版過的學術書籍,題為《唐帝國的精神文明:民俗與文學》,作者們不是簡單抄撮“唐代曾有哪些民俗”,而是努力探究“唐代為什么會有這些民俗”。隨著“傳統文化熱”,以及各方疾呼“找回節味”,本書修訂版可謂應時而生,它正好匹配了人們的關切。
多元化時代更需身份認同,而民俗是塑造身份認同的重要手段,本書涉及的唐代經驗仍有啟迪價值。
愛玩會玩的才是唐朝人
中和節、花朝節(二月初二)、中秋節、冬至、端午節、重陽節……它們都是從唐代起,才成正式節日。春節放假始于唐,人日(元月初七)在唐代達最高峰,清明與寒食合并亦在唐代。
唐人愛過節,且過得與以往不同。以寒食掃墓為例,“禮經無文”,只是“近代相傳,浸以成俗”,到后來,唐玄宗不得不妥協:“許上墓拜掃……不得作樂。”他不知道,上墳只是人們為踏青、郊游找的借口,“作樂”才是重點。
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人類節俗都會從早期的神祝、信仰、祭祀、禁忌,轉向追求娛樂,即從“娛神”到“娛人”。
如本書指出:“(唐代)幾乎所有節俗都沖淡了崇神敬鬼的色彩,降低了悼亡念祖的成分,都大大地增強了親近大自然,享受大自然,充分領略現實人生和享受人生的意味。”對此,再怎么抱怨“風俗薄惡,人不知教”,也沒用。
唐人對于玩是認真的。以賞花為例,普通人“每至春時,結朋連黨,各置矮馬,飾以錦韉金鞍,并轡于花樹下往來,使仆從執酒皿而隨之,遇好囿則駐馬而飲”。權臣楊國忠發明了“移春檻”,即“每春至之時,求名花異木植于檻中,以板為底,以木為輪,使人牽之自轉。所至之處,檻在目前,而便即觀賞”。唐玄宗則“每至春時旦暮,宴于宮中,使妃嬪輩爭插艷花,帝親捉粉蝶放之,隨蝶所止幸之”。
為一盆好花,不惜翻高墻進寺院去偷的,才是唐人。每到元宵節,長安城萬人空巷,宮女也可去民間觀燈,“以穢嫚為歡娛,用鄙褻為笑樂,內外共觀,曾不相避”。
唐人愛玩、會玩,因經濟發展、貴族社會漸轉向平民社會,加上唐代皇帝相對開放。每到清明節,唐中宗便組織重臣辦拔河比賽,韋巨源、唐休璟這樣的高官因年邁敗北,倒在地上,“久不能起”,唐中宗卻哈哈大笑。
“愛玩”教人學會共情、悲憫
不少人認為,“玩”是一種惡德,會讓人墮落。唐人卻玩出了高度:唐朝是男尊女卑的社會,卻出現了一個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女性節日——“七夕”。
唐代之前的“七夕”,本由男性主導(即使到唐中期,也是男女同過“七夕”),牛郎織女傳說雖早,但還有很多其他傳說。比如傳說漢武帝生于此日,每年“七夕”之夜,西王母攜千年仙桃降臨(三次被東方朔偷走),來之前,會派三青鳥報信。此外,陶安公在此日成仙,仙人王子喬在這一天乘鶴回家探望,這一天還是漢代的曬經書日……在晉代張華的《博物志》中,稱牛郎織女的故事發生在八月,而非“七夕”……
傳統的形成是一個不斷“試錯”的過程,多版本競逐標準本。從博弈結果看,勝出的總是最“好玩”的版本,而非最合理、最價值正確的版本。
以端午節起源為例,據本書鉤沉,至少有四種說法,即:屈原說,曹娥說,介子推說,伍子胥說。唐高宗也搞不清,曾問侍臣:“五月五日,元為何事?”許敬宗選擇了屈原說。但歐陽詢編《藝文類聚》時,三說并存,直至唐朝滅亡,仍未形成統一說法。
屈原說勝出,在于該故事更完整、可擴充。介子推說、曹娥說的故事太簡單,很難加入細節,且介子推也被認為是寒食節源頭,伍子胥說的故事層次、側面亦略遜一籌。
情節合理,才能激發起受眾的形象思維,主動去再創作。根據美國社會學家薩姆納的民俗形成動因理論,本書提出:“隨著人對自然和自身認識的加深,習俗活動原有的性質和作用越來越削弱,但它的神圣性和莊重性卻作為一種風格的基調與習俗活動的形式一起被保留了下來。”
“愛玩”讓唐人共情、悲憫,雖無法超越時代的局限,也想不到男女平等,卻愿給女性一個單獨節日,“僅由婦女們穿針引線、向織女乞巧、向月亮禱祝,以此訴說她們的隱曲深衷”。
有大抱負,所以寬容
古代精英文化長期鄙視民俗。在傳統儒家知識分子看來,民間信仰多屬淫祠,民俗內容多不見于正史,民俗對公眾的教化作用不足。
其實,孔子對民俗很寬容。據《禮記》,孔子觀臘祭(歲末祭百神的活動,此時“人恣性酣飲,載號載呶,大小悉爾”),問弟子子貢的意見,子貢說:“一國之人皆若狂,賜未知其樂也。”孔子不同意:“百日之蠟(即臘),一日之澤,非爾所知也。張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張,文武弗為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
唐代精英知識分子對民俗的態度,更接近孔子。
一方面,隨著科舉制完善,讀書人有向上發展通道,激起他們建功立業的雄心。李賀寫下“請君暫上凌煙閣,若個書生萬戶侯”,王勃則“伏愿辟東閣,開北堂,待之以上賓,期之以國士,使得披肝膽,布腹心,大論古今之利害,高談帝王之綱紀”;員半千恨“不能益國死將以選地,不賜臣一職”;杜甫夢想“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
另一方面,唐代讀書人尚俠,找到了英雄夢的場景。比如李白“十五好劍術,遍干諸侯……雖長不滿七尺,而心雄萬夫”“托身白刃里,殺人紅塵中”;陳子昂“貌柔弱,少威儀”,也“奇杰過人”“剛斷強毅”“尤重交友之分,意氣一合,雖白刃不可奪也”。
正如書中所說:“唐代,不但文學家們,而且幾乎整個知識界,都更傾心于瀟灑行世和放情為文。他們不像漢人那樣在意經書,拘執于讀經解經;也不像宋人那樣殫于思辨,每每殫精竭慮地去構建哲學體系。他們充滿熱情與幻想,渴望行為和實踐。”
儒家本有“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的傳統,對民俗較寬容,而成就事功又須得民眾支持,所以唐代文人即使不接受民俗的價值觀,也會主動參與民俗活動,用民間語言寫作,所以唐代民俗海納百川、堂廡特大。
找到應對迷信的辦法
作為前現代人,唐人亦迷信。
城隍信仰便始于唐,據《唐會要》,一年12個月,唐廷祭祀竟達80次。日常生活多禁忌,如“凡人不可北向理發、脫衣及唾、大小便”“三月三日不可食百草心,四月四日勿伐樹木,五月五日勿見血,六月六日勿起土,七月七日勿思忖惡事,八月四日勿市履屣,九月九日勿起床席,十月五日勿罰責人”……
相對于人類有限的認知,世界呈現出巨大的、不可突破的神秘性,其副作用是,傳統民俗多含迷信成分,很難轉化為精英文化。
唐人的長處是對神鬼世界半信半疑,實用主義風格鮮明。康駢的《劇談錄》記,一次大旱,名臣狄仁杰的玄孫狄惟謙任縣令,請女巫郭天師求雨,幾天過去,毫無效果。女巫說,狄惟謙無德,致求雨失敗,狄惟謙引罪自責。幾天后,郭天使決定離開,狄惟謙幾次慰留,未成功,大怒:“左道女巫,妖惑日久,當須斃在此,焉敢言歸。”將郭天師鞭背20下,扔入水中,沒想到,立刻天降大雨。
據《通典》,唐玄宗時長安大雨,官方下令:“遣京城諸坊人家,于門前作泥人,長三尺,左手指天,右手指地。”帶百姓公開搞迷信,唐玄宗也覺臉紅,官方記錄中,刻意刪掉這一段。
唐人常在門上畫虎頭,寫“聻”(音如你,鬼死后稱聻)字以避疫,生男稱是女孩、生女稱是男孩,以欺騙惡鬼。唐人想出這些惹人發笑的怪招,因為他們找到了與眾不同的、看神秘現象的方法——審美。
唐人寫了大量罵鬼文、祭鬼文,在唐詩中,常出現神仙、龍、怪獸等,讀者知道,“上有六龍回日之高標”并不意味著真有6條龍,而是李白要呈現他的氣勢。《唐國史補》記,鞏縣賣瓷茶具商,會燒小瓷人,叫陸鴻漸(即茶圣陸羽),買十件茶器,免費送一個,如今天生意不順,他們就用開水燙陸鴻漸來撒氣……
唐人并沒戰勝迷信,但他們找到了與迷信共存的方式。
本書呈現出老一代學者厚積薄發、功力深厚的寫作特點,看似談唐代,卻處處直指當下。歷史并不是過去的事,而是與今天有關的事,故善讀能增智慧、療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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