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2月1日電 涉嫌轉包金山大道兩側通道綠化EPC項目,杭州園林收到南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稱:南昌市住建局)立案通知書。
杭州園林公告截圖
立案通知書顯示,杭州園林涉嫌實施的金山大道兩側通道綠化EPC項目存在轉包行為,南昌市住建局已依法予以立案,并將開展進一步調查。調查終結后,南昌市住建局將依法作出處理。
立案通知書強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杭州園林有義務如實回答南昌市住建局的詢問,并協助南昌市住建局依法開展調查或者檢查,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立案通知書還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杭州園林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在南昌市住建局調查期間,杭州園林可以陳述事實、理由,提交相應證據。南昌市住建局將對杭州園林提出的意見進行復核;杭州園林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南昌市住建局將予以采納。
杭州園林稱,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收到南昌市住建局關于上述事項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洪住建罰字[2022]109號)。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向南昌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一審、二審程序,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終審判決撤銷南昌鐵路運輸法院(2023)贛7101行初106號行政判決、撤銷南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洪住建罰字[2022]10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終審判決后,南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決定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洪住建罰字[2022]109號),并向公司送達了《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洪住建撤罰決字[2024]第1號)。
杭州園林表示,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南昌市住建局的相關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本次立案調查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杭州園林官網介紹,公司始創于1952年,前身為杭州園林設計院,2001年完成了改制任務,并于2011年改制為民營股份制企業。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在深交所成功掛牌上市,成為A股資本市場首家以園林設計為主營業務的上市公司。
二級市場上,2月1日,杭州園林震蕩走弱,收跌4.54%報12.83元,最新市值17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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