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財經|律師面對面】近日,男子在東航App買機票錯選日期,實付6000多元退款僅269元的事件引發熱議。東航工作人員表示,客票上若帶有“不可退票”的字樣,只能退還除了燃油附加費之外的其他稅費。目前雙方達成初步協商方案,該名旅客將自行再購買一張機票,東航承諾補償差價與“改簽費”。
針對機票退改難的問題,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保全表示,航空公司銷售客票應當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官網、APP等渠道的顯著位置上及時、準確、全面地公布實際執行的國內航線旅客運價種類、水平及包括退改簽收費標準在內的適用條件,切實履行對旅客的告知義務,便于旅客查閱和社會監督;在旅客購買機票過程中,要清楚告知旅客退改簽收費標準等條件。
同時相關文件規定,航空公司應制定機票退改簽收費“階梯費率”,即根據不同的票價水平、時間節點設定合理的梯次收費標準。此外,要為旅客錯購機票(例如姓名書寫錯誤、重復購票等)提供免費補救措施。在界定旅客錯購情形時,應當把握合理且包容原則,對于航空公司無法證明旅客非錯購情形的,均應視為錯購,并提供免費退票等服務。
楊保全認為,航空公司在確定退改簽政策時需要考慮合理性和合法性問題,本案中旅客實付6000多元卻承擔5000多元的代價,無論是根據《民法典》中的公平合理原則,還是民眾內心平等的觀念,都是說不過去的。從法律角度看,東航制定退改簽政策,尤其是“不可退票”規則,若沒有在顯著位置進行提示,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那么相關規定不合理、不合法,如果旅客提出訴訟,將有權利享受更多的退票金額。
楊保全提醒,對于航空公司或購票平臺而言,此類不合理的規則也會對其品牌聲譽產生影響。如果有其他平臺或航空公司提出對客戶更有優惠的退改簽政策,它們的機票銷量和價格將更具吸引力,也會有更多客戶選擇,希望這一事件能夠引起各大航空公司的關注。
(記者 董湘依 制作 余坤航 宅男財經出品)(更多報道線索,請聯系本文作者:yukunhang@chinanew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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