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7日電 7日,上交所網站披露關于對起步股份有限公司(ST起步)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下稱《紀律處分決定》)。
來源:上交所網站
《紀律處分決定》顯示,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80號)、《市場禁入決定書》(〔2023〕32號)查明的相關事實和相關公告,ST起步在信息披露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是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及2020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度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利潤總額公司收入及成本的財務核算基礎數據采自道訊系統,公司通過道訊系統以虛構采購、銷售業務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2018年年度報告中,虛增營業收入6947.84萬元,占當年營業收入4.97%;虛增營業成本4633.25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314.59萬元,占當年利潤總額10.39%。2019年年度報告中,虛增營業收入18190.52萬元,占當年營業收入11.94%;虛增營業成本11599.19萬元;虛增利潤總額6591.33萬元,占當年利潤總額37.42%。2020年半年度報告中,虛增營業收入10948.61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19.54%;虛增營業成本6911.29萬元;虛增利潤總額4037.32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50.30%。
未披露股份代持行為。2016年12月13日,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章利民和梁某進、吳某雅、王某助、莊某卿4人分別簽訂《股權代持協議書》。股份代持行為發生于2016年,結束于2019年。2000萬股代持股份占2018年、2019年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均為4.26%。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中,對上述股份代持行為均未予披露。
二是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ST起步公開發行情況:2020年4月8日,公司公告《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下稱《募集說明書》),明確本次可轉債規模為52000萬元。2020年4月10日,公司發布《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結果公告》,明確本次發行共募集52000萬元可轉債。
公司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募集說明書》中“財務會計信息”部分公開披露了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財務報表,“財務會計信息”相關內容存在重大虛假。
責任認定方面,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及2020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嚴重違反了有關規定。
責任人方面,時任總經理周建永組織、指使有關人員參與造假,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長章利民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是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信息披露及發行文件的真實、準確、完整負主要責任,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財務總監陳章旺直接參與上述造假行為,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會秘書吳劍軍負責組織和協調公司信息披露事務,在上述發行文件上簽字確認,是其他責任人員。
上交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
對ST起步及時任董事、總經理周建永,時任董事長章利民,時任財務總監陳章旺,時任董事會秘書吳劍軍予以公開譴責;并公開認定周建永10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章利民、陳章旺5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據證監會此前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ST起步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及2020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證監會決定:
對ST起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700萬元罰款;
對周建永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章利民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陳章旺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吳劍軍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
同時,對周建永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章利民、陳章旺分別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資料顯示,ST起步自2009年成立以來,一直專注于童鞋、童裝和兒童服飾配飾等的設計、研發、組織生產和銷售。公司產品主要定位于中端市場,面向3-13歲兒童。
財務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ST起步實現營業總收入2.13億元,同比下降36.08%;歸母凈利潤虧損2.82億元;扣非凈利潤虧損2.23億元。二級市場上,截至7日收盤,ST起步跌2.13%,報2.30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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