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下稱《意見》)以來,案件辦理發生哪些變化?醉駕治理成效如何?2月10日,最高檢檢察委員會委員、普通犯罪檢察廳廳長侯亞輝在做客“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持續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檢察實踐”最高檢廳長訪談時對此作了介紹。
“醉駕新規出臺后,危險駕駛罪執法司法標準進一步統一,更好體現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要求,更嚴織密醉駕行為人法律責任體系,醉駕案件案發量穩中有降。以危險駕駛罪立案數大幅下降,進入司法環節的犯罪案件大幅減少。2024年1月至11月,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起訴危險駕駛罪30.3萬人,同比下降42.3%。”侯亞輝告訴記者。
記者了解到,過去一年,醉駕案件快速辦理機制逐步落實,辦理質效顯著提升。執法司法資源配置更趨合理,行刑銜接更加順暢。“我們嚴格依法辦案,認真履行捕訴職責,確保檢察環節高質效辦理醉駕案件。印發《關于深入落實醉駕新規推進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嚴格依照《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規定的醉駕案件司法標準,依法履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職權,全面落實、推動完善醉駕治理各項機制,確保依法懲治醉酒危險駕駛犯罪。”侯亞輝表示。
據侯亞輝介紹,2024年,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工作專班先后就血檢鑒定國家標準、醉駕案件辦案手冊編寫等事項開展座談研討,確保《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統一正確實施。
“過去一年,我們還注重加強對偵查、審判活動的法律監督,聚焦不起訴、判緩免刑等重點環節以及血液酒精含量鑒定等重點問題,加強刑事檢察與檢察偵查協作配合,提升訴訟違法及涉嫌犯罪線索發現、查辦力度,切實維護司法公正。”侯亞輝告訴記者,借鑒醉駕案件治理經驗,最高檢還會同最高法、公安部印發《關于辦理醫保騙保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會同最高法印發《關于辦理襲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單獨印發《人民檢察院辦理傷害類案件技術性證據實質審查工作規定》《傷害類案件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意見專門審查指引》,探索違法與犯罪梯次治理模式,促進依法懲治與犯罪治理的有機結合。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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