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月26日電 據安徽證監局網站26日消息,安徽證監局對福建泰盛實業有限公司(下稱“泰盛實業”)出具警示函。
來源:安徽證監局網站
經查,泰盛實業及一致行動人吳麗萍、林文新,合計持有山鷹國際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山鷹國際)5%以上股份。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泰盛實業及一致行動人因集中競價減持、新增股份被動稀釋等原因,持有山鷹國際的股份比例由33.34%變動至32.30%,累計減少比例為1.04%。泰盛實業未按規定及時履行報告、公告義務。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安徽證監局決定對泰盛實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天眼查APP數據顯示,福建泰盛實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是一家以從事造紙和紙制品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9915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吳明武。(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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