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月16日電 15日晚間,深交所下發對ST實華的關注函,要求說明是否仍計劃繼續向宏達萬基出售信沃達海洋部分股權等問題?
關注函顯示,2022年3月、6月,公司分別以4.2億元、0.97億元收購北京信沃達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信沃達海洋”)69%和16%股權。
2023年6月,公司擬向北京宏達萬基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宏達萬基”)出售信沃達海洋45%股權,交易作價3.42億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協議約定的付款截止日),宏達萬基僅支付1000萬元履約保證金,尚未支付剩余股權款。
來源:深交所
關注函提到,近期,有媒體報道《茂化實華出售北京海洋館“難產”兩關鍵人物牽出神秘買家關系網》(以下簡稱《報道》),質疑信沃達海洋股權交易事項爭議不斷。深交所對此表示關注,請公司就以下事項進行核實并作出說明。
1.就出售信沃達海洋45%股權事項,公司在2024年1月3日披露的相關進展公告稱,由于宏達萬基未按照協議約定如期支付交易價款,公司認為其已構成違約。后續將根據協議約定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深交所要求,請結合協議關于違約責任的具體約定,說明公司是否已按協議采取相關措施及具體進展;如未采取,請說明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仍計劃繼續向宏達萬基出售信沃達海洋部分股權,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
2.信沃達海洋旗下的北京海洋館座下35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已于2023年12月10日到期,目前就土地使用權到期事項尚未有明確解決方案。公司2023年12月16日公告稱,已成立工作專班,與北京動物園協商,推進土地使用權相關事宜的解決。
深交所要求說明土地使用權到期對信沃達海洋持續經營的影響,前述工作截至目前的具體進展,是否存在實質性障礙,并就土地使用權續期存在的不確定性進行充分風險提示。
3.公司于2022年2月披露的《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顯示,針對北京海洋館土地用地瑕疵及風險,公司控股股東北京泰躍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北京泰躍”)承諾“如公司因上述用地未能繼續承租或使用該等物業或承受任何損失,北京泰躍將足額補償公司因此發生的支出費用或承擔的損失,且毋需公司支付任何對價”。目前,北京泰躍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質押凍結。
深交所要求結合北京泰躍的履約能力及問題2,說明前述承諾是否具備可行性,北京泰躍將采取何種措施予以保障,以及公司擬采取的相關保障措施。
4.就收購信沃達海洋85%股權事項,公司形成商譽2.26億元,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尚未計提商譽減值準備。公司前任審計機構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2022年財務報告出具了帶強調事項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強調事項為公司收購信沃達海洋85%股權形成商譽2.26億元,擬于2023年處置信沃達海洋股權。
深交所要求結合有關事項進展情況,說明出售信沃達海洋部分股權及北京海洋館土地使用權到期對公司2023年商譽減值計提的影響,并請結合商譽減值跡象出現的具體時點,說明是否存在前期商譽減值計提不及時、不充分的情形。請年審機構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5.《報道》稱,宏達萬基的唯一股東為中盛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中盛行”),中盛行的股東為自然人王敏、農忠委、趙智剛,分別持股50%、30%、20%。中國裁判文書網2022年6月發布的一份涉及公司實際控制人劉軍的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顯示,劉軍(上訴人)的糾紛對方,即被上訴人在二審期間陳述:“王敏是劉軍控制的天津港保稅區裕豐偉業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裕豐偉業”)的高管”。
深交所要求說明裕豐偉業是否為劉軍控制的企業,裕豐偉業北京分公司的高管“王敏”與中盛行的股東“王敏”是否為同一人,并請再次核查宏達萬基與公司實控人、持股5%以上股東、董監高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公司出售信沃達海洋股權事項是否構成關聯交易,是否涉嫌利益輸送,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公開資料顯示,ST實華主營業務為石油化工產品的生產及銷售經營,主要產品有液化石油氣、聚丙烯、特種工業白油等,于1996年上市。
股市方面,ST實華15日下跌0.31%,總市值16.58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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