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20日電 20日,深交所下發對飛凱材料的關注函,要求其核實說明全資子公司被合同詐騙相關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是否具備商業合理性等問題。
19日,飛凱材料披露《關于全資子公司被合同詐騙暨收到立案決定書的公告》顯示,安慶市公安局決定對公司全資子公司安徽晶凱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簡稱“晶凱電子”)被合同詐騙案立案偵查。
具體來看,晶凱電子與江蘇鑫邁迪電子有限公司(簡稱“鑫邁迪”),以及鑫邁迪指定的采購商棗莊睿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睿諾電子”)和棗莊睿諾光電信息有限公司(簡稱“睿諾光電”)開展貿易業務,2023年12月末,睿諾電子和睿諾光電累計應付公司貨款達2.02億,增幅與前期相比較大,資金占用嚴重。出于謹慎的角度,晶凱電子終止了該業務并催促對方及時還款。之后,對方出現付款逾期情況,通過多方調查,晶凱電子陸續發現上述業務存在諸多異常情況,開始意識到可能存在合同詐騙,并于2024年3月向安慶市公安局報案。
飛凱材料表示,截至上述公告披露之日,案件的偵查工作正在進行,結果尚未確定。涉及的其他應收款余額1.86億元,預計將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具體影響金額以年審會計師確認后的結果為準。
19日,飛凱材料同時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因前述合同詐騙案預計將新增計提較大數額資產減值,擬將前期預告凈利潤19555.74萬元-26074.31萬元調減為10290.09萬元-15435.10萬元。
深交所對此表示關注。并要求飛凱材料核實并說明以下事項:
1.補充說明公司與鑫邁迪、睿諾電子和睿諾光電等實體簽訂若干購銷合同的業務背景、原因,相關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結合該交易的預期收益和風險敞口說明其是否具備商業合理性,相關交易是否存在變相財務資助或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
2.詳細說明截至回函日公司被合同詐騙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業務種類、涉及產品、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具體內容、公司發現時間、涉及資金金額、資金最終流向、案件進展、對公司近三年主要財務指標及會計科目的影響等。
3.結合本次合同詐騙事件情況及資金支付的審批流程等,說明內部控制程序未能有效阻止公司在本案所涉貿易業務中出現大額風險敞口的原因,并進一步自查合同簽訂及資金支付審批過程中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公司內部控制是否存在嚴重缺陷,公司簽訂的其他合同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風險事項,對公司可能的影響及擬采取的應對措施。
4.請結合本次合同詐騙事項,說明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合同簽訂和資金支付等重要業務流程中的責任履行情況,是否存在該等人員未能勤勉盡責的情形。
來源:深交所網站
公開資料顯示,飛凱材料是一家研究、生產、銷售高科技制造中使用的材料和特種化學品的專業公司。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014年10月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
股市方面,飛凱材料20日低開后震蕩回升,截至發稿,仍跌超4%。(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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