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8日電 天創時尚回應董事長李林配資炒作公司股票的報道。
8日晚間,天創時尚公告稱,公司近期收到上交所下發的《關于天創時尚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媒體報道事項的監管工作函》。
來源:公司公告
上交所表示,近期,關注到有媒體報道稱,有民事裁定書顯示公司董事長李林涉嫌配資炒作公司股票。根據《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要求公司核實有關情況,說明公司董事長是否存在媒體報道所稱情況,相關事實是否涉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對此,天創時尚表示,公司查證了媒體報道中提及的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5日出具的關于陳剛、張曉濤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特別程序的《民事裁定書》。根據民事裁定書,法院認為,“陳剛雖主張張曉濤是受李林委托代為簽署涉案《合作協議》,但并未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明,本院對其主張不予采信”。上述案件當事人陳剛關于天創時尚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李林的有關主張,均未能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明,法院對其主張不予采信。
天創時尚稱,就上述事項進行了相關核查程序。公司獲取了李林銀行賬戶,并檢查了自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間(即涉案《合作協議》簽署當年至案件當事人申請仲裁當月)的資金流水。經核查,公司未發現李林與案件當事人張曉濤、陳剛之間存在資金往來。
此外,李林出具《承諾函》,承諾其本人未曾委托案件當事人張曉濤與陳剛簽署涉案《合作協議》;其本人未曾委托張曉濤向陳剛匯款;其本人也從未向案件當事人提供內幕信息、從未指示案件當事人操作買賣天創時尚股票;其本人與案件當事人張曉濤、陳剛也不存在其他利益關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李林保證其向公司提供的上述銀行流水及相關信息均真實、完整。
天創時尚表示,根據上述核查結果,未發現公司董事長李林存在媒體報道所稱配資炒作公司股票的情況,其本人與案件當事人張曉濤、陳剛也不存在其他利益關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情況,不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據中國證券報6日報道,中國裁判文書網此前公布的一則民事裁定書顯示,天創時尚董事長李林被曝涉嫌配資炒作公司股票。
據裁定書,申請人陳剛反映,李林提出自己出資4450萬元,安排他人作為名義上的投資人,由陳剛幫其進行配資,并按照其操作建議買賣天創時尚股票。但這次合作不歡而散,雙方最終對簿公堂。
資料顯示,天創時尚主營業務分為兩大板塊,時尚鞋履服飾類業務主要產品為中高端時尚女鞋,以及服飾配飾類產品,屬于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以小子科技為核心的移動互聯網數字營銷業務,屬于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中的互聯網和相關服務。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李林。
業績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天創時尚營業收入9.45億元,同比降8.03%;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0.19億元,同比增65.35%。該公司稱,報告期內銷售收入有所下降,但公司積極集中資源優化調整,減少不必要開支,重視投入產出比,實現凈利潤同比減虧。
二級市場上,截至12月8日收盤,天創時尚報4.95元/股,公司總市值21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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